• 27 2022-01

    高新區(新市區)首個公辦托育中心將於近期正式開園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會議精神,進一步將黨史學習教育走深走實,根據國務院、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關於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相關文件精神,紮實做好我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要求,為我區相關工作起好步、開好頭,烏J9集团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高新集團)勇擔國企使命,主動擔當作為,在區衛健委專業化指導下,由所屬全資子公司新疆高新教育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高新教育集團)傾力打造的高新區(新市區)首個公辦托育中心(科創花苑托育中心)將於近期正式開園。


    據了解,科創花苑托育中心位於高新區(新市區)四平路266號科創花苑小區內,總建築麵積超2600平方米,擬設計8個托班,140個托位,將以“用心嗬護,用愛陪伴”的托育理念,為我區各族幹部群眾提供家庭安心、嬰幼舒心、社會放心的高標準服務。目前,托育中心室內軟裝及各類設施設備已陸續到位,並在加緊安裝調試中,預計1月底可正式交付使用。科創花苑托育中心的順利建成,標誌著高新區(新市區)首家國企公辦托育中心即將投入運營,將有效解決我區0-3歲子女托育照料的急盼難題,為我區托育事業開啟新篇章。


    高新集團作為高新區(新市區)唯一的AA+國有企業,將以高新教育集團為依托,在區委、管委會、區政府的領導及區國資委的支持下,緊緊圍繞我區“十四五”規劃,全力布局教育產業,深入貫徹落實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各項要求,切實履行國企責任,持續推進教育強區戰略,為我區建設高質量教育體係提供不竭動力。



    招生熱線:
    楊園長 181 9931 3311


    供稿 / 高新集團 / 投資管理部 馬祥

    編輯 / 賈保羅

    審核 / 周宏瑛

  • 22 2022-01

    高新集團召開2021年度黨支部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大會

    1月19日,烏J9集团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黨委(簡稱“高新集團黨委”)組織召開2021年底黨支部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大會,總結評議集團所屬黨支部書記2021年抓基層黨建工作情況,進一步壓緊壓實各級黨組織負責人管黨治黨責任,推動全麵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促進企業基層黨組織建設全麵進步、全麵過硬。集團黨委班子、所屬黨支部書記、黨員群眾代表參加會議,高新區(新市區)國資委黨委列席指導。

    會上,高新集團本部黨支部書記、火炬創投黨支部書記、智慧城市黨支部書記先後進行了述職,就2021年落實全麵從嚴治黨履職情況、上一年度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向集團公司黨委進行了專項報告。

    集團黨委書記作了點評,充分肯定了各黨支部在黨建、黨史學習教育、黨風廉政建設、疫情防控等工作中取得的成績。同時,強調在抓黨建工作中,各黨支部還存在黨建責任傳導不到位、黨建與生產經營融合不夠緊密、黨建工作創新不足等共性問題,要求各黨支部書記要仔細對照,進行自我畫像,采取紮實有效的措施切實加以解決。並對做好2022年黨建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要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區國資委黨委各項決策部署,始終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不動搖。二是認清形勢,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落實黨建責任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三是結合實際,創新思維,堅持把黨建工作貫穿到企業生產經營的各環節和全過程。

    會議最後,區國資委黨委列席進行了點評,表示:高新集團黨委抓黨建工作責任能夠落到實處,取得了很好成效,本次會議的召開也充分體現了集團黨委在新的一年抓黨建的信心和決心,希望高新集團能繼續以黨建質量以重點,以融合深化為主要抓手,紮實推動企業改革發展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地,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會議還組織參會人員對各黨支部書記抓黨建工作進行了評議。


    供稿/高新集團/綜合管理部 李叢杉
    編輯/賈保羅
    審核/周宏瑛

  • 21 2022-01

    張燈結彩迎新年 · 齊心協力譜新篇——新楚源開展春節氛圍營造及環境整治

    在新春佳節即將來臨之際,為展現烏魯木齊檢驗檢測認證產業園(以下簡稱檢測園)和諧、喜慶的節日氣氛,營造一片祥和、安全、美麗的園區環境。同時也為體現烏魯木齊新楚源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楚源)服務品質,充分展現“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新楚源聯合園區物業開展了春節氛圍營造、環境整治等一係列活動,為園區入駐企業營造一個溫馨、舒適的工作環境,提高了“紅色園區”工作的認可度。

    廣泛宣傳

    日前,新楚源開展了一係列為民服務迎新春活動,用喜慶的裝飾、豐富的載體、積極的行動增添濃濃節日氛圍。在園區內開展懸掛節日條幅,燈籠、彩旗、貼對聯等對園區主要建築、園區大門和主次幹道進行裝點烘托節日紅火熱鬧的氣氛,用心為園區打造溫馨的視覺感受。

    美化環境

    以文明創建為抓手,加大道路清掃保潔力度,加強工地和道路揚塵治理,著力打造文明有序的園區衛生環境。

    平安過年

    全力抓實安全排查整治,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原則,在為園區企業送春聯的過程中,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提醒園區企業在節日期間注意安全,遵守禁放煙花爆竹法規等,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和能力,加強重點部位場所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確保春節期間安全零事故。

    強化責任

    嚴格按照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和高新集團要求落實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明確責任分工,壓實工作職責,強化宣傳引導、溝通協作和重點區域的防控措施,督促園區企業等做好消毒和通風工作,確保疫情防控工作做細做實。

    此次活動,不僅營造了文明和諧、喜慶祥和的園區氛圍,還增強了園區企業和新楚源的凝聚力,讓園區企業感受到了濃濃的年味與節日氛圍,充分展現了檢測園和諧發展、欣欣向榮的良好風貌,受到了園區企業一致好評。


    供稿/高新集團/新楚源 耿麗娜
    編輯/賈保羅
    審核/周宏瑛

  • 18 2022-01

    強化製度學習 助推管理提升–高新集團開展“製度培訓月”專題培訓

    為進一步將黨史學習教育走深走實,推進集團標準化建設,實現製度管理縱深發展,提升員工隊伍整體素質,確保各項工作按章依規、有效推進,近期,烏J9集团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高新集團)組織開展了“製度培訓月”學習活動,集團及子公司全體幹部職工共80餘人參加了此次培訓。

    針對此次“製度培訓月”學習活動,高新集團製定了專項培訓方案及培訓計劃清單,將集團日常經營管理製度作為培訓重點,以“每日培訓+周集中培訓”、“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培訓雙模式展開。一方麵,積極探索線上直播培訓方式,利用周一至周五每日上班前30分鍾,由集團各部門員工通過釘釘直播平台進行領學和授課,並在直播過程中穿插現場互動、有獎問答等環節,促使全體員工廣泛參與學習的同時,為員工提供了充分的鍛煉和展示機會。另一方麵,將製度培訓作為周六集團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由集團各部門結合實例通過PPT演示的方式進行授課,並從實際業務釋義製度條款,從而加深全體員工的製度學習意識,實現培訓對象全覆蓋。

    培訓月活動結束後,為檢驗學習實際效果及培訓質量,高新集團針對每周製度培訓要點,組織全體員工先後開展了趣味知識答題競賽、微信掃碼有獎知識競答等係列活動,通過設置必答、搶答和風險題答題環節,並按評分進行排名,對成績優秀、表現突出的個人和集體進行了獎勵,有效提升了全體員工學習製度的活動氛圍。

    通過此次“製度培訓月”學習活動,全體員工用全新的方式對集團日常經營管理製度進行了再學習、再強化,使每個人對製度內容、工作流程、職責權限有了更清晰、更全麵的認識,實現了由被動接受到主動學習的方式轉變,培養了對法規和製度的敬畏意識和契約精神。下一步,高新集團將繼續以黨史學習教育為抓手,對標現代企業發展模式,以製度建設為引領,不斷提升管控能力和水平,全力推動國企改革和市場化轉型各項工作,為我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不竭動力。


    供稿:高新集團/審計法務部 賈晨燕
    編輯:賈保羅
    審核:周宏瑛

  • 15 2021-12

    精兵強將,揚帆起航——高新集團開展員工培訓活動

    近日,烏J9集团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高新集團)對集團本部及所屬子公司2021年7月以來入職的9名員工開展了集中培訓,主要從集團組織架構、企業文化、業務合規、人事管理製度及社交禮儀等方麵入手,幫助員工全方位、多角度對高新集團進行更深入、更全麵地了解,使其順利進入工作角色。

    此次培訓由集團組織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集團多部門聯合開展。首先,組織部(人力資源部)依次向員工介紹了高新集團概況、組織架構、主營業務、人員情況、部門職責、公文要求等,詳細講解了考勤管理、薪酬績效、員工競聘、新員工跟蹤等人事管理製度,並對員工應知應會和企業文化進行宣貫。

    審計法務部做了業務合規專題培訓,詳細講解了集團各項業務合規工作流程、風險防控及責任歸屬等重要內容,同時告誡員工作為國企一員要守住“底線”,做到不碰“紅線”。



    最後,開展了商務禮儀培訓,共同學習分享了關於職業形象、溝通互動的商務禮儀內容,並開展了“穿越A4紙”創新思維主題的團隊活動。在輕鬆活躍的氛圍下,有效增進了員工之間的相互了解,鼓勵員工樹立主動思考、積極作為、團隊合作、結果導向的意識,最終所有員工一同順利完成了團隊任務目標並受到了獎勵。



    通過本次聯合培訓,員工對高新集團有了更全麵的了解和認識,堅定了選擇高新集團的信心,有效增強了歸屬感。大家紛紛表示,將繼承高新集團勇於擔當、敢於作為的奮鬥精神,在集團黨委的堅強領導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以高昂的鬥誌、飽滿的熱情、創新的精神、紮實的工作積極投身到集團改革發展的事業中,為高新區(新市區)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一份力量!


    供稿:組織部(人力資源部) 梅雪
    編輯:賈保羅
    審核:周宏瑛

  • 07 2021-12

    高新集團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專題培訓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法治思想,加快推進法治建設,根據自治區和烏魯木齊市“八五”普法規劃,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和集團公司實際,近日,烏J9集团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高新集團)邀請來自上海市海華永泰(烏魯木齊)律師事務所王海亮律師就《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相關內容進行專題授課,旨在於教育引導幹部員工自覺學法、守法、用法。集團領導班子、中層以上負責人及全體員工,子公司負責人和職工代表共50餘人參加了此次培訓。

    培訓中,王海亮律師從中國監察法律製度發展曆程、新時代監察改革的法理基礎展開講解,重點對監察法基本製度進行了解讀,解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的立法目的、曆程、意義,生動細致的對監察範圍(對象)、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公職人員等概念進行了闡述,進一步幫助集團幹部員工提高了思想認識,樹立了對法律、紀律的敬畏意識。

    高新集團審計法務部部長田瑛表示,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主要是為了教育引導全體幹部職工積極學習國家法律法規,用法律知識樹立拒腐防變的思想意識,並號召大家要用合法依規的思想去開展各項業務工作,並逐步完善集團內控體係建設,為構建現代法治企業、保持良好的集團風氣打下良好的基礎。

    培訓後大家紛紛表示,要時刻依法辦事,爭做講規矩、守法紀的表率,時刻心存戒尺,自覺接受監督,始終做到廉潔從業,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國企氛圍,為集團的法治化建設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供稿 / 高新集團 / 審計法務部 張誌浩
    編輯 / 賈保羅
    審核 / 周宏瑛

  • 03 2021-12

    【我·學】以青春之我建設青春之高新集團!

    通過學習《中共中央關於黨的百年奮鬥重大成就和曆史經驗的決議》了解我們黨的百年光輝曆程,重溫我們黨從成立以來,為中華民族和中國人民建立不朽的功勳,中國百年巨變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取得的,是中國共產黨曆經百年艱苦奮鬥,不忘初心、砥礪前行的偉大成就。曾經多少灑血英烈、楷模誌士,在我們敬愛的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等領導人的帶領下,才有了我們今天幸福美好的小康生活。正所謂:求索百年,一路風雨兼程;誌在千秋,百年仍是青春少年!

    回顧百年曆史變遷,翻開中國近代史,幾多滄桑、幾多磨難、幾多屈辱、幾多抗爭。滄海桑田,神州巨變,100年征程歲月崢嶸,100年征程金光燦爛。如今,我們這個曾經饑寒交迫的民族,已經可以驕傲地告訴世界:一個偉大的黨正帶領地球上五分之一的人口實現小康,走向富裕。請問,世界上還有哪一個政黨能夠創造出這樣的奇跡。

    我深知當今穩定而繁榮的社會局麵是多麽的來之不易,也讓我更清楚地認識到,隻有在中國共產黨的正確領導下,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才能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複興。

    作為一名國有企業的共產黨員,感恩黨組織對我20多年的培養和教育,讓我從一名普通的國企基層員工,一步步走上了管理崗位。回望城市變遷,駐足舊貌新顏,萬丈高樓平地起,處處綠顏吐新芽,還有那逝去的大通道、肩挑巷間的賣貨郎……這些都是我們這群70後人生的親身經曆,也都讓我真實體會到身邊民生福祉的徹底改善,親身感受到新疆各項社會事業發展的偉大成就,見證了新疆各民族團結一心、共同奮鬥的美好今天!我們應堅持初心、以終為始,在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的趕考路上,緊緊團結在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大力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在各自的崗位上努力奮鬥,不斷拚搏,時刻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以實際行動踐行一個中國共產黨員的初心和使命。

    一是嚴格要求自己,加強黨性修養和思想道德品質鍛煉,在意識形態上主觀能動的保持對本民族的自信基礎。同時注重理論聯係實際,並運用到具體實踐中去,不斷增強自身綜合素質和專業實力,在實踐中錘煉自己,努力使自己成為一名更加優秀的共產黨員。

    二是以實踐創新為引領,以中華民族湧現的優秀人物為榜樣,從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在工作中把服務意識放在首位,不斷強化部門整體的專業素養和政治覺悟,全麵結合國資監管要求及集團職能定位,不斷完善和提升審計監督和法務風險防控服務能力,為集團各項業務經營做好支撐和服務,恪守政治紀律和規矩意識,力求各項工作依法合規開展。

    今天,我們共聚一堂,回望來時路,觀照眼前路,眺望前方路。中國共產黨帶領新疆各族人民從黑暗走向光明、從落後走向進步、從封閉走向開放,書寫了新疆曆史上發展進步的恢弘篇章。今天的新疆,繁榮穩定、民族團結、社會和諧的局麵良好,各族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增強,處於曆史上最好的繁榮發展時期。

    波瀾壯闊百年路,曆久彌堅是初心。在“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曆史交匯期,我們要深刻領悟決議精髓,紮實開展黨史學習教育,緊緊圍繞集團年度經營目標計劃任務,抓緊推進重點工作,把建黨一百周年慶祝活動激發出來的巨大熱情轉化為強大工作動力,在不斷完善內部審計管理製度、建立健全合規風險管理體係的基礎上,著眼強監督、把內控、防風險、促合規四大職能,立足實際、守正創新,不斷轉化為實幹奮進的動力,以黨史滋養青春之我,以青春之我建設青春之高新集團。

    最後,請記下孟晚舟回國後曾說的那句擲地有聲之言:“如果信仰有顏色,那一定是中國紅!”


    作者:高新集團/審計法務部 田瑛
    編輯:賈保羅
    審核:周宏瑛

  • 27 2021-11

    【為民辦實事】衣物暖心 傳遞愛心–高新集團開展捐衣獻愛心、溫情暖人心的捐贈活動

    為進一步將黨史學習教育走深走實,高新集團以“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為抓手,大力弘揚扶貧濟困、樂善好施的傳統美德,營造互相幫助、互相尊重、平等相待的和諧關係。11月27日下午,烏J9集团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新集團)在科創穀睿豐智能公司開展了“捐衣獻愛心、溫情暖人心”的捐贈活動,集團本部黨員及幹部職工代表參加此次活動,近30餘名務工人員收到了捐贈衣物。

    自11月初活動發起以來,高新集團各部門、各單位職工積極響應,熱情捐贈,共收到各類衣物近百件。在捐贈的過程中,工作人員將所有衣物按類別進行了分類、消毒和整理,收到衣物包括羽絨服、毛衣、褲子等,其中還有許多未拆封的新衣服。員工們紛紛表示:通過捐贈衣物活動,為務工人員和親戚送去絲絲暖意,增進彼此之間的感情和距離,非常有意義!


    一直以來,高新集團作為區屬重點國有企業,始終勇擔曆史使命和社會責任,特別是今年黨史學習教育開展以來,不斷將黨史學習教育與“民族團結一家親”活動深度融合,以切實解決來烏務工人員工作、學習、生活等實際困難、提升勞動技能、轉變思想觀念為切入點和落腳點,同時,以此活動為契機,凝聚人心,匯聚大愛,共促和諧,形成社會大局穩定的良好局麵。


    供稿 / 高新集團 / 組織部 張冠軍
    編輯 / 賈保羅
    審核 / 周宏瑛

  • 23 2021-11

    高新集團認真傳達學習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近日,高新集團組織召開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學習暨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專題學習會議。集團公司領導、各部門、各子公司負責人、本部支部全體黨員參加了學習會議。

    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林慶霞主持會議並開展了題為《學習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 推動新時代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的專題宣講,重點圍繞深刻認識黨的百年奮鬥的曆史意義和曆史經驗,深刻認識以史為鑒、開創未來的重要要求,學習貫徹落實好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重點工作等方麵,結合集團實際,進行了宣講解讀。黨員職工代表也結合工作實際,圍繞“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主題開展專題交流研討。會議最後,全體參會人員開展了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知識測試。

    林慶霞強調,學習貫徹落實好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重要的政治任務,作為國有企業,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樹牢改革精神。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難點,敢於打破條條框框、敢於正視問題,履行好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二是樹牢創新思維。打破思維定勢,加快運行、提高效率、再造流程,用現代企業管理思想來管理企業,持續增強企業競爭力。三是樹牢擔當意識。緊扣新時代的新方位新使命,變過去的動嘴動腦為現在的動手動腳,真正把各項工作抓出成效、抓出實績。四是樹牢國企姓黨國企為民理念。要以“責任心、真心、誠心、恒心”,樹立國企姓黨、國企為民的理念,推動各項工作。

    後期,高新集團黨委將持續以多種形式深度學習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在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落實區黨史辦、區國資委黨委關於學習貫徹全會精神的部署要求,深刻認識把握“兩個確立”的重大意義、實踐要求,進一步統一思想、統一意誌、統一行動,堅決扛穩扛好推進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使命,在新時代新征程上展現新氣象、實現新作為、作出新貢獻。


    供稿 / 高新集團 / 綜合管理部 李叢杉
    編輯 / 賈保羅
    審核 / 周宏瑛

  • 19 2021-11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國家秘密的範圍和密級
    第三章 保密製度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製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秘密是關係國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隻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
    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
    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條 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簡稱保密工作),實行積極防範、突出重點、依法管理的方針,既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資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
    第五條 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保密工作。
    第六條 國家機關和涉及國家秘密的單位(以下簡稱機關、單位)管理本機關和本單位的保密工作。
    中央國家機關在其職權範圍內,管理或者指導本係統的保密工作。
    第七條 機關、單位應當實行保密工作責任製,健全保密管理製度,完善保密防護措施,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加強保密檢查。
    第八條 國家對在保守、保護國家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麵成績顯著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獎勵。

    第二章 國家秘密的範圍和密級

    第九條 下列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泄露後可能損害國家在政治、經濟、國防、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的,應當確定為國家秘密:
    (一)國家事務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三)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秘密事項;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五)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六)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七)經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其他秘密事項。
    政黨的秘密事項中符合前款規定的,屬於國家秘密。
    第十條 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級國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級國家秘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秘密級國家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第十一條 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範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分別會同外交、公安、國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關機關規定。
    軍事方麵的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範圍,由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
    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範圍的規定,應當在有關範圍內公布,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調整。
    第十二條 機關、單位負責人及其指定的人員為定密責任人,負責本機關、本單位的國家秘密確定、變更和解除工作。
    機關、單位確定、變更和解除本機關、本單位的國家秘密,應當由承辦人提出具體意見,經定密責任人審核批準。
    第十三條 確定國家秘密的密級,應當遵守定密權限。
    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設區的市、自治州一級的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具體的定密權限、授權範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機關、單位執行上級確定的國家秘密事項,需要定密的,根據所執行的國家秘密事項的密級確定。下級機關、單位認為本機關、本單位產生的有關定密事項屬於上級機關、單位的定密權限,應當先行采取保密措施,並立即報請上級機關、單位確定;沒有上級機關、單位的,應當立即提請有相應定密權限的業務主管部門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
    公安、國家安全機關在其工作範圍內按照規定的權限確定國家秘密的密級。
    第十四條 機關、單位對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應當按照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範圍的規定確定密級,同時確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
    第十五條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應當根據事項的性質和特點,按照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內;不能確定期限的,應當確定解密的條件。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規定外,絕密級不超過三十年,機密級不超過二十年,秘密級不超過十年。
    機關、單位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具體的保密期限、解密時間或者解密條件。
    機關、單位對在決定和處理有關事項工作過程中確定需要保密的事項,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公開的,正式公布時即視為解密。
    第十六條 國家秘密的知悉範圍,應當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範圍。
    國家秘密的知悉範圍能夠限定到具體人員的,限定到具體人員;不能限定到具體人員的,限定到機關、單位,由機關、單位限定到具體人員。
    國家秘密的知悉範圍以外的人員,因工作需要知悉國家秘密的,應當經過機關、單位負責人批準。
    第十七條 機關、單位對承載國家秘密的紙介質、光介質、電磁介質等載體(以下簡稱國家秘密載體)以及屬於國家秘密的設備、產品,應當做出國家秘密標誌。
    不屬於國家秘密的,不應當做出國家秘密標誌。
    第十八條 國家秘密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應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變更。國家秘密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的變更,由原定密機關、單位決定,也可以由其上級機關決定。
    國家秘密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變更的,應當及時書麵通知知悉範圍內的機關、單位或者人員。
    第十九條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滿的,自行解密。
    機關、單位應當定期審核所確定的國家秘密。對在保密期限內因保密事項範圍調整不再作為國家秘密事項,或者公開後不會損害國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繼續保密的,應當及時解密;對需要延長保密期限的,應當在原保密期限屆滿前重新確定保密期限。提前解密或者延長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機關、單位決定,也可以由其上級機關決定。
    第二十條 機關、單位對是否屬於國家秘密或者屬於何種密級不明確或者有爭議的,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

    第三章 保密製度

    第二十一條 國家秘密載體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保存、維修和銷毀,應當符合國家保密規定。
    絕密級國家秘密載體應當在符合國家保密標準的設施、設備中保存,並指定專人管理;未經原定密機關、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批準,不得複製和摘抄;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應當指定人員負責,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條 屬於國家秘密的設備、產品的研製、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應當符合國家保密規定。
    第二十三條 存儲、處理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係統(以下簡稱涉密信息係統)按照涉密程度實行分級保護。
    涉密信息係統應當按照國家保密標準配備保密設施、設備。保密設施、設備應當與涉密信息係統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
    涉密信息係統應當按照規定,經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條 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涉密信息係統的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
    (二)在未采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係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之間進行信息交換;
    (三)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係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
    (五)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第二十五條 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國家秘密載體的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
    (二)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
    (三)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
    (四)郵寄、托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
    (五)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
    第二十六條 禁止非法複製、記錄、存儲國家秘密。
    禁止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
    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
    第二十七條 報刊、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編輯、出版、印製、發行,廣播節目、電視節目、電影的製作和播放,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等公共信息網絡及其他傳媒的信息編輯、發布,應當遵守有關保密規定。
    第二十八條 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運營商、服務商應當配合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對泄密案件進行調查;發現利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發布的信息涉及泄露國家秘密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應當根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保密行政管理 部門的要求,刪除涉及泄露國家秘密的信息。
    第二十九條 機關、單位公開發布信息以及對涉及國家秘密的工程、貨物、服務進行采購時,應當遵守保密規定。
    第三十條 機關、單位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國家秘密事項,或者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員因工作需要知悉國家秘密的,應當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準,並與對方簽訂保密協議。
    第三十一條 舉辦會議或者其他活動涉及國家秘密的,主辦單位應當采取保密措施,並對參加人員進行保密教育,提出具體保密要求。
    第三十二條 機關、單位應當將涉及絕密級或者較多機密級、秘密級國家秘密的機構確定為保密要害部門,將集中製作、存放、保管國家秘密載體的專門場所確定為保密要害部位,按照國家保密規定和標準配備、使用必要的技術防護設施、設備。
    第三十三條 軍事禁區和屬於國家秘密不對外開放的其他場所、部位,應當采取保密措施,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決定對外開放或者擴大開放範圍。
    第三十四條 從事國家秘密載體製作、複製、維修、銷毀,涉密信息係統集成,或者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等涉及國家秘密業務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經過保密審查,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機關、單位委托企業事業單位從事前款規定的業務,應當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提出保密要求,采取保密措施。
    第三十五條 在涉密崗位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涉密人員),按照涉密程度分為核心涉密人員、重要涉密人員和一般涉密人員,實行分類管理。
    任用、聘用涉密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查。
    涉密人員應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勝任涉密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涉密人員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三十六條 涉密人員上崗應當經過保密教育培訓,掌握保密知識技能,簽訂保密承諾書,嚴格遵守保密規章製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秘密。
    第三十七條 涉密人員出境應當經有關部門批準,有關機關認為涉密人員出境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不得批準出境。
    第三十八條 涉密人員離崗離職實行脫密期管理。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應當按照規定履行保密義務,不得違反規定就業,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秘密。
    第三十九條 機關、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涉密人員管理製度,明確涉密人員的權利、崗位責任和要求,對涉密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開展經常性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條 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公民發現國家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有關機關、單位。機關、單位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作出處理,並及時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 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製定保密規章和國家保密標準。
    第四十二條 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組織開展保密宣傳教育、保密檢查、保密技術防護和泄密案件查處工作,對機關、單位的保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四十三條 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發現國家秘密確定、變更或者解除不當的,應當及時通知有關機關、單位予以糾正。
    第四十四條 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對機關、單位遵守保密製度的情況進行檢查,有關機關、單位應當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發現機關、單位存在泄密隱患的,應當要求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對存在泄密隱患的設施、設備、場所,應當責令停止使用;對嚴重違反保密規定的涉密人員,應當建議有關機關、單位給予處分並調離涉密崗位;發現涉嫌泄露國家秘密的,應當督促、指導有關機關、單位進行調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五條 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對保密檢查中發現的非法獲取、持有的國家秘密載體,應當予以收繳。
    第四十六條 辦理涉嫌泄露國家秘密案件的機關,需要對有關事項是否屬於國家秘密以及屬於何種密級進行鑒定的,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門鑒定。
    第四十七條 機關、單位對違反保密規定的人員不依法給予處分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議糾正,對拒不糾正的,提請其上一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該機關、單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獲取、持有國家秘密載體的;
    (二)買賣、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的;
    (三)通過普通郵政、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的;
    (四)郵寄、托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或者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攜帶、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的;
    (五)非法複製、記錄、存儲國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的;
    (七)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的;
    (八)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的;
    (九)在未采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係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之間進行信息交換的;
    (十)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的;
    (十一)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係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且不適用處分的人員,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督促其所在機關、單位予以處理。
    第四十九條 機關、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發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關機關、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不適用處分的人員,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督促其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機關、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對應當定密的事項不定密,或者對不應當定密的事項定密,造成嚴重後果的,由有關機關、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第五十條 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運營商、服務商違反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依法予以處罰。
    第五十一條 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履行保密管理職責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五十二條 中央軍事委員會根據本法製定中國人民解放軍保密條例。
    第五十三條 本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來源:政策法規司